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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一起普通民事案缘何迟迟不能开庭

         

摘要

编者按今年第三期本刊刊登了临猗农民胡传荣宅基地案的以过后,引起读者的广泛关注,我们在这一期继续追踪报道此案的进展情况,日前,临猗县临晋村第一居民组农民胡传荣接到临符县法院两分行政判决书:撤销土地局关于注销其宅基使用证的处理决定和此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老农痛苦忧伤的面容依旧——尽管法院秉公执法,但不知什么原因最关键的民事赔偿历5个年头了仍不能实施。土地局一次次注销宅基证,法院又一次次撤销其“决定”,但民事赔偿案迟迟不能开庭。1993年5月,居民组根据村委会决定召开群众大会,为解决本组经济薄弱问题公开拍卖宅基地,只限本组居民,没有别的附加条件。规定每亩6000-8000元,并负责办理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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