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北方论丛》 >破产程序中的税收滞纳金问题研究

破产程序中的税收滞纳金问题研究

         

摘要

在破产程序中被定位为普通债权的具有经济补偿性的税收滞纳金,存在征收率过高、征收原因过于严格、缺乏除外期间的问题.应该将税收滞纳金界定为劣后债权,降低征收率,设置除外原因、除外期间,完善征纳制度,以公平地保护普通债权人,保障国家税收利益,提高纳税意识.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