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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程序中税收优先权问题研究

         

摘要

基于税收的特殊性质,我国法律赋予税收优先权.在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我国也对税收债权的优先性进行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均有涉及.但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滞纳金是否享有优先权、税收债权与有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等问题产生了争议.由于《破产法》与《税收征管法》的立法宗旨不一,司法部门与税务部门的出发点不同,围绕争议问题产生了对立.法律上的冲突,引起了理论界的探讨,也导致了司法审判中的困难.本文对当前司法现状及理论争议进行总结,通过法律解释"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化解法律冲突,加强税务部门与司法部门沟通达成共识合作,完善税收欠缴公告制度等建议,使税收优先权制度在我国破产清算程序中更好地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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