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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性评价“三要素”:目标、任务与评分规则

         

摘要

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提出,使表现性评价有了新的价值与使命。表现性评价特别适用于评价学生在新情境下问题解决的关键能力与必备品格。表现性评价的核心要素包括表现性目标、表现性任务与评分规则:表现性目标要关注人,关注人的素养,体现高阶认知;表现性任务要注重任务展开的情境性、知识运用的整合性、问题解决的建构性,要有利于学生“建构反应”,给学生“创生答案”提供机会;评分规则描述的是学习过程与结果的质量标准,要有指标分解、区分度描述,而评分规则的区分度描述,可以是“西式”的细化精准描述,也可以根据实情进行相对模糊的“中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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