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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检察贯彻“两高”《意见》应当把握八个要点

     

摘要

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为落实中央关于“完善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的范围和程序”的改革任务.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对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自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检法两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对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些存在争议的突出问题.本着互相配合协调.互相监督制约的原则。共同研究探讨新形势下民行检察监督的新模式.达成许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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