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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使用假冒伪劣写入规定

         

摘要

记者从全国美容化妆品业商会了解到,近日商务部颁布了《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美容美发经营者不得使用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明确写入其中。此外,今后国家将在美容美发业推行分等定级标准,实行等级评定制度,促进美容美发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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