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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心观察写“事” 不拘形式抒“情”——谈小学第二学段习作教学中的“内容”与“感受”

             

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第二学段(3—4年级)习作教学的目标是:“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因此,近十年的习作教学实践,笔者一直致力于如何在家庭、学校、社会这个“网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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