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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背景下法学理论课程教学探索——以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为例

         

摘要

国家司法考试已经改革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形式从试卷变为主客观两考,且考试内容也有所变化,记忆性内容考查比例大幅下降,实务化、案例化的考查比重上升,着重考核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与法治理念。以往的法学理论课程教学体系已不适应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需求,也不完全符合法治人才的培养条件,探索新的法学理论课程教学体系势在必行。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积极探索新的法学理论课程教学体系,在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法学理论课程认知,打破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壁垒,分配好理论、技能与伦理的教学比重,丰富教学方式及改变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使法学理论课程教学体系更好地适应了新背景下法律人才培养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以往法学理论课程教学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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