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晚霞》 >“小产权房”何去何从

“小产权房”何去何从

             

摘要

近日,国土资源部重申小产权房的违法性,并表示目前国家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但不会对小产权房违法用地发证. 一般认为,小产权房是指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这就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集体土地不得建设商品房,从而封堵上小产权房的法律通路.

著录项

  • 来源
    《晚霞》 |2012年第6期|38-39|共2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