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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伦理命题的意义

         

摘要

元伦理学在有意无意之间坚持了伦理命题没有“描述性”意义的教条。从“意义单位”理论出发,一个语言单位(语词、语句或话语)的意义,内在于它与同类单位发生联系而构成更高层次语言单位的能力,因此,一个有意义的纯伦理命题应该是一个“实质蕴涵”的复合命题,即“‘应该A’蕴涵‘应该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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