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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标准是唯一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对《食品安全法》中相关标准法律条文的解读

     

摘要

《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食品要安全,标准要先行。科学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既是衡量食品安全问题的"标尺",也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卫士"。在本法的第三章就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进行了专门规定。为此本刊编辑部专门约请了业内法律专家张志胜律师对其进行逐条详细解读。

著录项

  • 来源
    《标准生活》|2009年第6期|38-41|共4页
  • 作者

    张志胜;

  • 作者单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3-07-25 17: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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