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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陈某故意伤害罪看庭审实质化的功效

         

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改变“庭审虚化”“审判流于形式”等的错误状态.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最高法院又出台“三项规程”,以保证努力实现司法证明实质化、控辩对抗实质化和依法裁判实质化.随着试点改革的不断推进,我们有必要对改革的进展进行实证研究,论证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有效性.本文即以改革试点的典型案例为基础,仔细分析案件审理的程序和过程,以此体验改革的实质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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