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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涉外之债的冲突法比较

     

摘要

正 自1987年底海峡两岸形势趋于缓和以来,伴随着人员与经贸日益频繁的住来,衍生了不少民商法律问题。今年7月,经过近5年反复研讨,数易其稿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以下简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终于出台,随后,台湾当局又于9月18日公布了条例的施行细则。这样一来,寻求妥善处理海峡两岸民商法律冲突的途径,就愈益显示其必要性与迫切性。寻求妥善处理海峡两岸民商法律冲突的途径,必须从海峡两岸目前关系的现实出发,既要以发展的眼光展望未来,又不能超越历史阶段侈谈对策。近几年来,海峡两岸学者,对这一共同关心的问题,发表了许多颇有见地的看法,提出了不少立法、司法建议,诸如,采取东、西德处理彼此关系的方式、采取英美法系冲突法的理论和方式、采取多法域国家的区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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