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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我国涉外税制的几点思考——(在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涉外税收协作会议上的讲话)

机译:进一步完善我国涉外税制的几点思考——(在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涉外税收协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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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天,这里召开的是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的涉外税收协作会议,我就涉外税收讲几点意见。一、加快步伐完善我国的涉外税制 1、关于企业所得税。在对外开放初期,我国于1980、1981年相继公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这两个税法执行了十年,对于维护国家权益、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促进对外经济合作,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中外合营企业执行的是30%另按税额附征10%的比例税率,外国独资企业执行的是20%-40%的超额累进税率。加之优惠条件和征管办法不一样,就带来一个
机译:今天,这里召开的是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的涉外税收协作会议,我就涉外税收讲几点意见。一、加快步伐完善我国的涉外税制 1、关于企业所得税。在对外开放初期,我国于1980、1981年相继公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这两个税法执行了十年,对于维护国家权益、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促进对外经济合作,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中外合营企业执行的是30%另按税额附征10%的比例税率,外国独资企业执行的是20%-40%的超额累进税率。加之优惠条件和征管办法不一样,就带来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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