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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本质'作为法官造法边界之批判

         

摘要

为防止司法专横,给法官造法设置一个边界是必要的.边界应该设在何处,是当前法学界不断思索的问题.答案之一就是把"事物本质"作为法官造法的边界.但鉴于"事物本质"意义的模糊性,以其作为遣法的边界仍有其危险性,并不能足以保证获致正当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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