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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行政法中的“例”、“法”关系——以封赠制度为例

         

摘要

封赠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两宋时期日趋完备.在制度发展的过程中,法规条文被应用于政治实践,随之衍生的“例”与“法”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尤为突出.某些时候,二者呈现出互补的态势,形成良性互动,对更多问题提供更完备的解决方案;另一些时候,二者又会爆发冲突,“例”的过度使用会危及“法”的效力,“法”也会产生相应的拒斥反应.通过考察宋代封赠制度中“法”与“例”的冲突与互补,可以进而透视宋代行政法领域中的“法”、“例”关系,以往基于二元对立观点对“例”的单方面批评,忽视了“例”对于“法”的补充、辅助作用,有失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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