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上海蔬菜》 >欧盟实施食品标识新规定

欧盟实施食品标识新规定

         

摘要

欧盟新的食品标识规定已于2014年12月13日生效。规定的主要变化包括:提高信息可读性(规定了强制性信息的最小字体);预包装食品的配料中需更清晰地标注过敏原成分(大豆、坚果、面筋和乳糖等);未经包装加工食品(包括饭店和咖啡店中的食品)应强制性标注过敏原信息;多数预包装食品要求标注某些营养信息;新鲜猪肉、牛肉、羊肉和禽肉应强制性标注原产地信息;网络、远程销售的食品需和商店购买的食品有相同的标注;原料中所含纳米材料信息;清楚标注“合成肉”或“合成鱼”。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