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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方法 提高执法检查实效

         

摘要

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规定了行使监督职权的程序。党的十八大提出,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近年来,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监督工作创新上下功夫,探索运用多种新方法,改进执法检查方式,让执法检查组能认真听取和反映民意,执法检查报告能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审议后有效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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