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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提升动物防疫工作管理水平

         

摘要

《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已于2005年12月29日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公布施行,必将会对加强本市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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