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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宣传讲座·第十讲 车船使用税(上)

             

摘要

车船使用税概况─—车船使用税的概念。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其种类(如机动车船、非机动车船、载人汽车、载货汽车等)、吨位和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使用行为税。─—车船使用税的起源。我国公元前129年,西汉武帝下令开征算商车,属车船税性质。当时征收的算商车规定,对农民、朝廷“王老”北边骑士的轻车征税一算(一百二十钱),商贾的把车则加倍征收,每车征税两算;对船长在五文以上的征税一算。以后明朝开征的船钞,清朝开征的船税,直至国民党统治时期开征的车捐和船捐(以后合并为(使用牌照税法》都属于车船使用税性质。——建国以后的车钥使用税。新中国成立后,首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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