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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法律思想的义理建构——以宋明之际儒学礼法观为考察视角

         

摘要

中庸是儒家哲学理论的核心观点,是实现"修齐治平"人格理想的指导。随着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进程的深入,宋代理学以中庸思想为渊源,创立了以"天理"为本体的法学理论。同时融入"慎独""中和""参赞化育"等中庸思想精髓,将其纳入法律运行的各环节,提出"明刑弼教"的法律政策。在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三个方面实现了中国封建社会法律思想的思辨化和体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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