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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代淫祠之禁看儒臣、皇权与民间社会

     

摘要

按照明代的宗教管理体制,并非所有不在国家祀典的民间信仰一概被视为淫祠.但地方官在实际的行政中往往过激,将祀典以外的神明和祭祀一概视为淫祠.明代的官方制度和禁毁淫祠活动非日常化的运动特征,都为民间信仰的存在留有空间.同时,明代国家祀典是一个开放发展的体系,不时将有影响的民间信仰纳入,扩大了该信仰在民间的影响.由于明代的国家既非依据民众的合意也非依据儒学的原理而成立,因此,代表国家意志的儒臣既要禁毁民间的淫祠,也要限制皇权的淫祀,但效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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