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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董事违反忠实和注意义务对公司的赔偿责任

         

摘要

现代各国公司普遍实行经营权与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公司经营管理权逐渐从“股东会中心主义”转向“董事会中心主义”。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不仅是执行机构,同时也是决策机构,董事会享有广泛的权力。董事会除享有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权力之外,同时还享有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权力。现代各国公司法在赋予董事会广泛职权的同时,对董事的责任也作了相应的规定。董事责任的理论依据是:董事作为公司的受任人、代理人.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如果违反这些义务,则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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