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证券期货》 >商业银行融资性信托担保业务被禁止的法律分析

商业银行融资性信托担保业务被禁止的法律分析

         

摘要

2008年来,中国银监会发文叫停商业银行融资性信托担保业务。2008年12月4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业务指引》,该指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银行不得为银信理财合作涉及的信托产品及该信托产品项下财产运用对象等提供任何形式担保"。商业性银行与信托公司信托合作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信托公司发行、银行单纯担保,另一种是双方合作共同发起。银监会叫停商业性银行融资性信托担保业务,不仅是商业银行融资性信托担保业务的风险很高。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