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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世纪前的日本反叛事例看古代刑罚

     

摘要

中国自秦朝以来,就开始制定律令定为国家大法,之后历代相袭并多有改动和增减,到隋唐时期就已基本形成了高度体系化的律令格式并行的成熟法体系。律,规定罪名和刑罚,相当于今日的刑法,令是规定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项制度的行政法规。而日本在公元645年大化改新之前,只有一些氏姓制社会的不成文习惯法,自从大化改新之后,日本积极全面地学习隋唐的律令,逐步制定律令格式为国家根本大法,走上中央集权官僚制国家的道路。日本在8世纪初基本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本论文按照古代日本国内统一的政治进程,通过对建立律令国家漫长过程中发生的反叛事例进行了综合深入的研究分析,现以527年的磐井之乱为界限,对其发生前后的反叛事例及刑罚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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