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安全与健康:上半月》 >广州市规定造成职业病事故最高罚3万

广州市规定造成职业病事故最高罚3万

         

摘要

2月3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市政府规章《广州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把职业卫生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内容范围,如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将被处以2万至3万元的罚款。2万多家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2011年底至2012年初,白云、荔湾两区发生了“毒胶水”事件,导致39人疑似中毒,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了解,广州当前职业病防控形势颇为严峻,并呈现出几个特点。职业病危害本底基数大。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