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农村百事通》 >组织盗伐六棵树,为何齐齐获重刑

组织盗伐六棵树,为何齐齐获重刑

         

摘要

cqvip:2014年年底,河南两名大学生掏鸟窝一审获刑10年以上,在网上引起热议。近日,山西省侯马市的郭某、吴某、张某、张某某等4人,因盗伐6棵树木,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至五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至十二万元。看似危害不大的违法行为,却被判重刑。到底为什么呢?原来,他们的行为与两名大学生掏的燕隼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类似之处,郭某等四人盗伐的是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流苏树。

著录项

  • 来源
    《农村百事通》 |2016年第6期|53|共1页
  • 作者

    崔如意;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