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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陷害教唆的性质

     

摘要

陷害教唆与一般教唆犯在主观故意和犯罪形态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异,"陷害教唆"行为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于一般共犯的教唆之中.我国现行刑法对"陷害教唆"行为没有作出明文规定,但是,陷害教唆在客现行为与主观罪过都具有可谴责性和可罚性,应当以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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