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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获得了全省首批地方立法权

         

摘要

6月1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伊春、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自此,牡丹江市获得了全省首批地方立法权,而且位列六个城市之首。地方立法权的获得是法治牡丹江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对全市推进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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