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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作为可展示的情感形式——基于后期维特根斯坦对情感表现说的消解与重构

         

摘要

传统表现论中艺术表现情感的观点中隐藏着两个不相容的假设:其一,艺术品乃是物理对象;其二,情感属于精神性属性。艺术情感表现的悖难在于如何在物理对象中置入精神性属性。后期维特根斯坦的情感论有助于重新审察“艺术表现情感”这一直觉性的美学观点。根据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观点,传统表现论中关于情感本质的两个理论假设——内在感觉图式和外在感觉图式——都被证明是错误的。但艺术的情感表现说依然可以得到辩护,这需从主客二分的情感论中挣脱,根本上把艺术品理解为一种可展示的情感形式。艺术品对理解情感来说不是附属性的而是本体论的,艺术的情感表现实质是情感寓于艺术形式中的内在审美理解。后期维特根斯坦在消除已有的情感二元论之后,提供了一种重构艺术情感表现论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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