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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主观目的分析——以德宏虚开发票案为例

     

摘要

1995年,为惩治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首次设立虚开增值税发票罪.1997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正式纳入《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观目的内容是什么,不同的主观目的是否构成本罪,在实务界和理论界一直争论不休,甚至在不同地区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鉴于本罪是否属于目的犯,以及其主观目的的内容,对涉案当事人的罪与非罪的认定意义重大.本文根据最高法颁布的典型案例观点,结合理论界关于本罪主观目的学说,对德宏虚开发票案主观目的进行深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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