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学教学参考 >初中作文教学必须“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初中作文教学必须“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摘要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总目标部分第8条要求学生“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第四学段学生“作文每学年一般不少于14次,其他练笔不少于一万字。45分钟内完成不少于500字的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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