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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检察机关2009年捕后不起诉案件简析

         

摘要

一、基本情况2009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05件455人,经审查批准(决定)逮捕263件393人,不批准逮捕42件62人,捕后不起诉13人。二、存在的问题(一)案件定性不准,导致适用法律错误。突出表现为对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的界限把握不准。如某县院在办理陈某某等四人涉嫌诈骗虫草一案时,将告诉才处理的侵占案件定性为诈骗案件而予以批准逮捕,案件进入起诉阶段后只能作绝对不诉处理。全区捕后绝对不诉2件4人,均为诈骗类案件,其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案件属于民事纠纷还是刑事诈骗争议较大,存在认定不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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