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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损失:“卖者尽责”与“买者自负”

         

摘要

投入百万元购买基金,蒙受相当于四成本金的损失。发生争议后,双方围绕“卖者失责”还是“买者自负”庭上激辩。2022年3月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终审判决书对此进行了辩法析理。蒙受损失程岚从2011年起在某银行新世界支行购买理财产品。经过历年风险评估,她从谨慎型升级为激进型投资者,每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都比较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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