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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学前教育多元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

美国的学前教育立法资源丰富,形成了以《提前开始法》、《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等法律为主的多元化立法模式.中国的教育立法采取的是以《教育法》为主的一元化立法模式,但尚未将学前教育纳入相关的立法规定,因此有必要制定单独的《学前教育法》,完善法律体系,推动我国学前教育持续、稳定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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