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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墓地被占6厘米状告陵园获赔精神抚慰金

     

摘要

发现丈夫墓地被占6厘米,状告陵园一审败诉2011年4月5日,陈阿姨与广州某陵园公司签订了《墓地格位销售合同》,花了3.58万元为去世的丈夫陈伯购买一块名为“高升”的墓地,占地面积1.5平方米、实用面积为0.63平方米,10年管理费为3000元,合计共3.88万元。同年6月,陈伯的骨灰被安放在此。2013年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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