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人民司法 >以处于海关监管期内特殊动产进行抵押应属有效

以处于海关监管期内特殊动产进行抵押应属有效

     

摘要

【裁判要旨】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应属对抵押权设立的禁止性规定,不影响相关抵押合同的效力,以处于海关监管期内的特殊动产进行抵押的抵押合同应属有效合同,抵押权于海关监管期满之日有效设立。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破产撤销权行使的条件为:1.所涉担保债务属既存债务即债务成立的意思表示时间先于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时间;2.破产企业进行担保的意思表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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