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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民事管辖回避制度的思考

         

摘要

@@ 一、问题的提出--由两个真实案例引发的观点rn例一:1992年3月,某县一位分管政法的县委副书记决定离婚,把该县法院院长召唤到他的办公室,吩咐这个院长给他办好这件事.这个院长不敢怠慢,回院后立即吩咐民事庭长给这位副书记写诉状并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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