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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侵权的立法规制与审判实务

         

摘要

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该规定就文字表述来看,似乎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并无不同,但如果结合侵权责任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关于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规定作体系解释,则不难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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