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党政干部参考》 >“小村官”需要“大监管”

“小村官”需要“大监管”

         

摘要

北京朝阳区纪委责成罢免为儿子摆豪华婚宴的“村官”引起了人们对都市里的“村官”的关注。作为村居自治组织的管理者,村干部“不是官而胜似官”,在北上广深等大城市的“城中村”“城郊村”,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三位一体”、一套人马的情况普遍存在,随着城镇化集体经济迅速膨胀、尤其是坐拥巨大的土地财富后,“亦官亦商”渐成“通病”和“顽疾”。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