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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拖延仲裁时效,我该怎么办?

     

摘要

Q:我在邮政分局工作了13年,一直是临时工性质,合同也是一年一签,今年总局说我超过了35岁,不再给我续签劳动合同了。请问,对连续同一单位工作十年期后是否有什么特殊的保护和条约?单位这样做是不是有违法的地方?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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