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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胜任工作被解雇也能获补偿

         

摘要

@@ Q:我刚应聘到某培训公司从事培训工作时,由于性格比较内向,缺乏公关能力和市场推广经验,所以业绩一直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公司确认我不能胜任该岗位后,给我调换了岗位.一段时间后,按照有关考核标准,公司认为我在新的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于是公司以我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为由,解除了我的劳动合同.我办完离职手续后,要求公司发给经济补偿金,可对方却说:"解除合同完全是你的过错造成的,公司无任何责任,无义务给你什么经济补偿."请问,公司的说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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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 |2009年第22期|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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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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