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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日报不允许记者从事第二职业

         

摘要

辽宁省《丹东日报》进一步加强对记者、编辑队伍事业心的锻炼和职业道德的管理,明确提出,党报记者绝不允许从事第二职业。 去年7月,丹东日报编委会结合工作总结,派出由机关党委、机关工会、总编室负责人组成的调查组,深入到丹东市内各委办局、国有大中型企业、市(县)区调查记者、专版编辑在基层的工作表现,重点了解记者的职业道德情况。近一个月的调查表明,读者普遍对党报记者给予好评,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对《丹东日报》的工作也十分满意。但也发现,有个别记者从事第二职业,编委会认为,党报记者任何不良的引起群众异议的行为,都影响我党的形象。随即,编委会印发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宣布:本报记者一律不准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立即劝离或除名。截至目前,正式通知三位记者和编辑离开,已有一人停发工资,另二人限期作出留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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