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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专卖法律研究

     

摘要

唐帝国在"安史之乱"后先后对关涉国计民生的盐、铁、茶、酒及粮食实行了专卖或准专卖的政策。本文较深入地分析了服务于这一政策的专卖法律的产生、内容及推行,提出专卖法律的颁行意味着唐廷放弃了以农民和农业为国家统一税来源这一传统的财经法律原则,转而通过商业税与官僚机构和商人开始了愈趋紧密的联系,但因其规范对私营经济的歧视而抑制了资本主义萌芽在中国进一步的发育,并且,中唐的这种转折,在以后的许多世纪中一直是中国行政政策和经济法律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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