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现代法学》 >再说“《宪法修正案》修正了什么”——“法治”、“人权”入宪之断想

再说“《宪法修正案》修正了什么”——“法治”、“人权”入宪之断想

             

摘要

1999、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将“法治”与“人权”载入宪法.这不仅是对“法治”与“人权”的确认,而且标明了建构中国现代法治秩序的价值准则与基本方向.更重要的是,它揭示出宪制与法律制度的逻辑问题.依据这样的逻辑,《宪法修正案》的根本涵义,就是要求对宪制与法律制度进行“修正”,以实现和巩固“法治”与“人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