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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程序 稳中有变——《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摘要

2018年机构改革之后,按照“统一广告管理”的改革思路,原食药总局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职责,转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市场监管总局承接这项工作职责以来,印发了专门文件要求各地做好“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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