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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有外遇,法律为何不支持我的损害赔偿请求

         

摘要

编辑同志: 我和丈夫本来很恩爱,但自从他办公司发财后,就开如寻花问柳,并结识了有夫之妇戴某,两人时常在他的办公室做苟合之事,全公司的人虽然都知道,但无一人告诉我,因此我被蒙在鼓里,还一直以为他是个好丈大。直到不久前,我因有急事到办公室找他,正巧碰见两人相拥调情,我非常吃惊,情急之下打了那个女的。事后,我一直无法容忍丈夫的背叛行为,便根据新《婚姻法》有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规定,起诉离婚并要求丈夫赔偿我30万元,不料法院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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