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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四川民族关系治理中的不生事原则述论

         

摘要

北宋初年四川地区发生了王小波、李顺起义等多种反抗斗争之后,使这里的重要性凸显了出来。四川地区内部的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周边少数民族众多,在民族关系治理上逐渐形成了以不生事为基本原则,同时还以生事受罚和不怕事作为两个辅助性原则,三者之间相互配合,相得益彰,共同构成一个有理、有利和有节的民族关系治理体系。这一体系极富智慧,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以和为贵的崇高理念,对后世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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