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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当得利制度与英美法UNJUST ENRICHMENT之区别

     

摘要

我国的不当得利制度和英美法的unjust enrichment制度都具有矫正欠缺法律原因的财产转移与保护财产归属的基本功能,加之在我国没有与英文的法律名词和术语相对应的确切词语,因此很多翻译者都将英美法中的unjust enrichment 翻译为“不当得利”.其实这并不合适,事实上,英美法的unjust enrichment与我国的不当得利制度有着很大的不同.本文对两者的区别加以分析,试对不当得利制度有作一个比较法上的考察,同时看清我国不当得利制度的欠缺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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