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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法学”视阈下纪检监察专业的建设

         

摘要

党和国家对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人才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对监察官业务能力、监察学科建设的紧迫要求,学界对纪检监察相关学科、专业建设的发展诉求,为纪检监察专业发展提供了时代机遇。但该专业建设也面临诸多问题:学科和专业定位不明、理论研究滞后,优质师资不足、课程建设薄弱、人才需求与供给之间存在制度和机制性障碍。梳理、比较我国已开办该专业或方向的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发现各校普遍强调德法兼修、应用导向和交叉复合。基于上述现状和问题,提出纪检监察专业建设的路径是:破解专业建设的体制机制困境、确定专业名称、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专业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方法。具备专业建设条件的高校应当在“新法学”理念指引下,通过建设纪检监察专业,创新法学人才培养,助力党和国家廉政与反腐败工作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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